不久前還想到Amy Winehouse,沒想到再次看到她的名字,卻是她身故於倫敦自宅的消息。
當然並不是我有超能力。會想到Amy Winehouse是有原因的。七月三日的中國時報有一篇陸蓉之的〈為什麼是女神卡卡?〉,把Lady Gaga譽為二十一世紀的畢卡索,讚譽她(以及她的團隊)的多才,集合各種創意表現於一身,包括音樂、視覺、舞台、設計、時尚、行動藝術、cosplay……等等等等。姑且不論我們要不要接受這樣就相當於二十一世紀的畢卡索,集合多種表現形式的「創意圖騰」之說倒是不容否認。但,反過來想,對於支持藝能娛樂圈的龐大群眾來說,「音樂」又代表什麼?在這視覺創意大行其道、一切事物重視「包裝」的時代,大家還聽「音樂」本身嗎?
此時,我想到了Amy Winehouse。想著改天要仔細聽聽她的音樂。只可惜,那一「改天」就改到了她人生終結的七月二十三日……。
其實我對流行音樂根本是毫不關心,對藝人八卦也近乎無知。即便如此,我還是聽過Amy Winehouse的歌,能認得她的低沈嗓音、超黑眼線往上斜翹的特異扮相。她的Rehab正紅的時候,不管走到哪裡都會聽到那段「no, no, no」與「go, go, go」,然後隱約地好像知道她的感情問題是八卦雜誌非常感興趣的議題,僅此而已。所以那天晚上,我一邊從Youtube放著她比較有名的曲子,一邊讀著Wikipedia,才第一次知道她出身北倫敦的猶太家庭(為什麼猶太人好像很會出音樂家?),受家裡影響喜歡爵士樂,從小就顯現出叛逆性格,出道前被經紀公司當作最高機密隱藏著,二十二歲就憑著專輯Back to Black得了五項葛萊美獎,其後也獲獎無數;該專輯還是英國2007年排行榜冠軍,一年中賣出了185萬張(英國人口大約六千萬)。許多人認為她是天才。但另一方面,她的酗酒與吸毒、暴力與自殘、躁鬱症和飲食失調、與Blake的分分合合等,則又是人們茶餘飯後的話題、強烈吸引狗仔八卦的興趣,以致於後來她採取法律行動禁止狗仔隊跟蹤、以及在自家一百公尺範圍內不得尾隨拍照等等……讀著讀著,本來在背景放著的一首歌突然穿越這些文字,抓住了我的注意力。那是Tears Dry On Their Own。並不是很戲劇性的旋律,但有某種在深處的東西敲打著我的心,而且是連綿地、不放棄地、一次比一次深刻地、要把人捲進去似的進行著,然後嘎然而止。
這讓我不得不又重複聽了好幾次,看著影片,並且把歌詞找出來對照著聽。然後又用這樣的方法聽看了Back to Black和Rehab。有了完整的歌詞,我才明白:原來她的歌裡有某種十分黑暗的東西。即使連聽似詼諧的Rehab也是如此。並不是明顯地談論著黑暗的話題,也不僅是因為歌詞中用到了darkness一字,而是在好似蠻不在乎的神情和敘述之中,卻包藏著深深的悲傷。那悲傷極深,不斷自行輪迴重複加重,於是深到沒有人可以到達那同樣的深度而拯救她。那種哀傷結晶成為一種純粹的東西,而Amy Winehouse懷著這純粹的哀傷在體內,獨自活著。或許正因沒有人可以到達那深度,歌與歌詞也毋須用強烈的哭喊來訴說,而只能使用看似尋常的平然語調來敘述男女愛情的合分。可以瞭解的人就可以瞭解,但也毋須交換意見。我必須承認,這,非常強烈地吸引我自己體內的某種東西。我隨著Tears Dry On Their Own的旋律,在影片裡的Winehouse孤獨地賴在便宜旅館的床上時,為她兀自乾去的淚水再注入新的淚。
當然,上面所說的孤獨與哀傷,也可以只是一種後見之明甚至牽強附會,因為如今Winehouse已經以27歲的年紀終結一生,她的問題非但沒有解決,還以終極的姿態──死亡──來宣告解決的不可能。但巧的是,我常上網拜訪的占星專欄作家Jonathan Cainer當晚發佈了一篇關於Winehouse的文章,帶給我一些共鳴(全文請見這裡)。這位Cainer在英國算是小有名氣,常受報章雜誌邀請,撰寫名人的占星專文。他自述九週前寫Winehouse的文章時,以及接下去的一段時間,他不住地聽Winehouse的歌,並期望每週都寫她的專欄,也想盡可能藉此傳達正面的訊息給她,因為她正面臨重大的關卡……他說:「Great performers [of the “27 club”] who all died just before their Saturn Return. The Saturn return occurs around the age of 28 or 29, with the exact date varying from person to person. It's a sobering influence that slows us down, sharpens us up, sets us on the road for the next phase of our life... and somehow awakens us to the need to start playing a long game.(「27俱樂部」的偉大表演家們,都是在「土星回歸」前故世的。土星回到與出生時相同位置的確實時間依人而異,但通常發生在28或29歲。這是段沈重艱難的時期,會迫使人放慢腳步、接受磨練,好繼續人生下一階段的旅程……某種程度來說,也使人領悟到人生不是短暫的賽局,必須要轉換心境打持久戰。)」然後又說:「It's like a wide, sheltered ledge on the steep cliff that we climb through our twenties. But before we can breathe out in that safe place, we first have to get ourselves to it. At 27, the ledge is near but, from below, you can't necessarily see how close you are to it. And the last mile of any journey is often the toughest.(這就好像沿著垂直的峭壁攀爬屬於我們二十幾歲時的樓梯一樣。但在抵達峭壁頂端、可以安心喘口氣前,我們必須先爬上去。如果從底下往上看,27歲時距離峭壁頂上好像不遠,但爬的人不見得知道還要努力多久才會抵達目標。而且,攀爬的最後一小段通常也是最艱辛的一段。)」這段說明為「27俱樂部」提供有趣的解釋,但更讓我回想起自己的二十幾歲中後段,也想起曾經認識的處於那個時段的一些人,想到:的確(也幸好),我已經過了那段時間了。曾經我也認為一個人如果沒有在25歲之前大放異彩,就表示那個人才能不足,一輩子的表現有限。實際上超過25歲後、到而立之前,對我來說確實也經歷過某些內在的風暴與衝突。如今那些都已過去,我似乎更能了解長久經營是怎麼回事,也更想要珍惜各種值得長久經營的人事物。我也想起沒有活過那段時間的友人,心思敏捷而擁有不凡才華的魅力,走入自己思索而得到的絕境後(如今想來,那也是一種純粹的狀態),拒絕再繼續活下去。也有這樣的實例:神童音樂家常常在二十幾歲之後會遇到障礙,無法再表現得像過去一樣精采;運氣好的人潛沉十幾年之後可以再找到屬於自己的表現方式而復出,運氣不好的人再也無法重出音樂舞台。似乎真的有某個分界點,在那分界點兩邊的人們是以不同的方式運作著。所謂的天才似乎總是早慧,把二十幾歲之前的運作方式發展到極致而不可能去顧及「人生的持久戰」;而堅持自己的叛逆、又能夠把自己的體驗完好地轉化為歌的Amy Winehouse,顯然是天才中的一員。
人們喜歡才華,通常會受他人的才華吸引而喜歡、欽羨那個人。但當那位「天才」在其他部分超過了常人能接受的限度時,人們某種程度上又會慶幸自己不是天才,放棄去了解,並且與之畫清界線。Winehouse的八卦新聞之所以能夠引起人們的興趣,也必須要有人們將她視為「異類」的基礎吧。在新聞網站上看著眾多讀者的留言,除了最常見的祝她安息,以及惋惜這樣一個天才的喪失,不少人會或明或暗地提起酗酒與吸毒(甚至據說是引介她毒品的前夫Blake)對她的傷害。儘管警察表示目前死因還不明,宅中也並未發現毒品的痕跡,但人們似乎仍急於給自己一個合理的答案與怪罪的對象。從她的歌與過去自殘與躁鬱的紀錄來看,我卻不禁想像她還有太多理由可以死去而太難繼續活著──無論是不是有意識的。有位讀者的回應也說:「對她的父母來說,這些年來恐怕就像看著慢動作播放的火車相撞事故,只能眼睜睜看著,卻無能為力。」如果沒有毒品,還可以有酒精,如果沒有酒精,還可以有嚴重抑鬱,有飲食失調,再下來還可以有刀刃有硬物,還有意志……如果我們享受著她的歌卻要責備她的無法自我管理,或許只是平凡人的自私。或許她的天賦與她的早隕其實是不可分的整體。
我不知道她的多數歌迷們喜歡她的最大原因是什麼。是因為嗓音、能寫出好歌詞的才華,抑或是藉由她,自己內心的深沈哀傷得以抒發、找到共鳴?我真的不知道。總的來說,還是因為「音樂」吧。那天晚上幾個朋友談到Winehouse亡故的消息時,有人說「她會成為傳奇(legend)」、「她已經是個傳奇」,我深深同意,因為我知道:她的人與她的歌,會長久留存在人們記憶之中。
下面試著貼上Tears Dry On Their Own的Youtube影片,不過我不知道會不會有區域限制。看不到影片的朋友,只好請自行用關鍵字想辦法找來聽。後面附歌詞。
All I can ever be to you is a darkness that we know
And this regret I got accustomed to
Once it was so right when we were at our high
Waiting for you in the hotel at night
I knew I hadn’t met my match but every moment we could snatch
I don’t know why I got so attached
It’s my responsibility and you don’t owe nothing to me
But to walk away, I have no capacity
He walks away, the sun goes down
He takes the day but I’m gone
And in your way in this blue shade
My tears dry on their own
I don’t understand, why do I stress the man
When there’s so many better things at hand
We could a never had it all, we had to hit a wall
So this is inevitable withdrawal
Even if I stop wanting you, a perspective pushes through
I’ll be some next man’s other woman soon
I cannot play myself again, I should just be my own best friend
Not f*** myself in the head with stupid men
He walks away, the sun goes down
He takes the day but I’m gone
And in you way in this blue shade
My tears dry on their own
So we are history, your shadow covers me
The sky above, a blaze
He walks away, the sun goes down
He takes the day but I’m gone
And in your way in this blue shade
My tears dry on their own
I wish I could sing no regrets and no emotional debts
‘Cause we kiss good bye the sun sets
So we are history, the shadow covers me
The sky above, a blaze that only lovers see
He walks away, the sun goes down
He takes the day but I’m gone
And in your way my blue shade
My tears dry on their own
He walks away, the sun goes down
He takes the day but I’m gone
And in your way my deep shade
My tears dry on their own
He walks away, the sun goes down
He takes the day but I’m gone
And in your way my deep shade
My tears d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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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July, 2011
20 November, 2010
巧遇R. A. Fisher –倫敦小遊記3之2
那天和M到倫敦北邊的一區Hampstead晃晃,然後打算走一段路到Golders Green,去台灣店「老樹」吃午飯。沒想到我們從Hampstead小山丘頂上剛開步沒多久,就讓我瞄到路邊牆上的藍色牌子:Sir Ronald Aylmer Fisher...怎麼覺得我好像應該知道這個人?再看下面,寫著Statistician and Geneticist(統計學家兼遺傳學家),啊,這不會是別人,正是我曾經十分仰慕的R. A. Fisher啊!霎時間許多大學碩士時的相關記憶都回來了。因為這個被標上藍牌的房子看起來就是棟豪宅,而且後來我們又意外地從背面看到豪宅的雄偉面目(請參考下一篇〈倫敦小遊記3之3〉),引起我的好奇心,回家後多查了一下R. A. Fisher和這棟房子的關係。
那麼,這位R. A. Fisher(費雪)是何許人也?他是二十世紀統計學發展的重要奠基人,學過統計學的人不可能沒聽過他的名字。他更是現代試驗設計的鼻祖,對於驗證一個科學假說時,要如何設計實驗、採集數據,才能避開不必要的干擾因素、可靠地回答我們想問的問題,他即是這一切方法的開山祖師。有一個關於「喝英式奶茶時,先加奶或先加茶到底有沒有差別」的小故事,可以說明試驗設計的精神,也側面描繪了R. A. Fisher的形象,請參看台大「生物統計學程」裡的介紹(在連結頁面的最下面兩段)。
不過當年我對他的仰慕,來自於達爾文演化論。
事實上,1859年達爾文《物種起源》剛發表時,雖然喧騰一時,但因為當時科學界對於生物遺傳的真正機制還不了解,有些問題無法用達爾文的觀點解釋清楚,達爾文演化論在學界算是「未定論」。
到了1900年,孟德爾遺傳學(種豌豆的那位修士找出的遺傳法則)被重新發現並受到肯定,一時間「遺傳」變成顯學,支持者認為遺傳的實際機制和天擇、演化是相衝突的,致使達爾文演化論的存續出現危機。
然而,1910到30年代,卻有三位聰明的科學家,擁有生物學與數學頭腦,用「族群遺傳學」的角度,以清楚的數學運算,說明為什麼孟德爾遺傳學和達爾文演化論事實上可以毫無問題地相容,而且還可以幫助我們更了解生物族群如何隨著時間變化。到今天,這套結合達爾文演化論與遺傳學的思考系統,仍是我們探索生物演化問題的基礎。而這三位科學家,第一位就是R. A Fisher,然後是J. B. S. Haldane,還有Sewall Wright。這是現代學習生物演化的學生就算不熟也必定聽過的三個名字。
(順帶一提,J. B. S. Haldane(侯丹)出身自蘇格蘭貴族世家,擅長寫文章,曾寫過許多講解科學概念的短文,為非科學背景出身的讀者引介科學的思考方式,可謂二十世紀早期重要的科普作家。在下第一次練習翻譯的作品,就是他的On Being the Right Size。真是很久以前的事了啊……(遠目)。啊,對了還有,這位Haldane是John Maynard Smith的老師,後者又是把族群遺傳學往前推進的一大功臣;他是University of Sussex在1962年成立時的創始成員之一,退休後也繼續在那兒活動直至2004年過世,享年84歲;我曾有幸在某個演講場合見過他一面(或說是仰慕地偷偷注視),那時印象中的他是位溫和的學者,而那頭不修邊幅的白髮,絲絲都是智慧啊……。)
(還有,我的遺傳學恩師曾說過關於Sewall Wright的一則軼事,在Wikipedia上也有提到:Wright養了很多天竺鼠做遺傳學研究;有一回他把一隻不乖的天竺鼠夾在腋下去上課(為什麼會這樣做呢?)據他自己說,他上課時有習慣把板擦夾在腋下(為什麼?)所以那次上完課之後,他漫不經心間拿來擦黑板的是––順手從腋下取出的天竺鼠。)
(完蛋,我竟然在這兒細數這些歷史,可見已經上了年紀了……不過接下來還有一部分關於Fisher的東西要說。請讀者忍耐。)
……回到Fisher。除了身為二十世紀早期Modern Evolutionary Synthesis(「新達爾文主義」或「現代演化綜論」)的先驅者之一,Fisher還有幾個與生物演化相關的理論,是我在讀碩士時很有興趣的議題。其中一個是生物性別比例的問題。Fisher用簡單的邏輯說明為什麼雌雄性別比例1:1是最佳比例,並且會在族群中自動穩定下來:
首先,假設一個族群裡有雄多於雌。
這麼一來,雌性找到配偶的機會會比雄性高。
所以身為雌性會有比較多繁殖的機會。
這種時候,有「生女兒特質」的個體比「生兒子特質」的個體佔優勢––更容易留下後代。
代代遞嬗中,「生女兒特質」就會在族群裡漸漸增加。
但是直到族群中雌雄比例相同時,生女兒的優勢就消失了。
因此族群裡的雌雄性別比例就停留在1:1。
如果一開始的狀況反過來,是雌多雄少,狀況也是一樣,最後會到達1:1的比例。
以上說法看起來或許過度簡化,但把各種條件修飾得更細緻的話,這樣的概念確實可以用來計算不同生物在不同條件下的性別比例。明眼人看到這裡,大概就可猜到這和冷戰時期紅起來的「賽局理論(Game Theory,或譯「博奕理論」)」很有關係。事實上,那位我曾有幸目睹其風采的John Maynard Smith大師在1973-4年提出的「演化穩定策略(Evolutionary Stable Strategy)」便是以類似的邏輯,拉進賽局理論的數學方法,拿來解釋生物演化中,為什麼只憑藉著天擇,某些特徵可以存在於族群中––而性別比例事實上也可以視為一個物種的特徵。我自己當年關心的生物是性別比例非常偏離1:1的蜂類,所以這類問題一直在我的興趣範圍內。這部份知道的人就知道,不知道的人就不知道,在此不多解釋了。
總之,Fisher是個從多方溯源都會抵達的重要人物,讓人倍感敬愛,但是我對他其實算是愛恨交加。原因是本人的數學(尤其是代數)一直很爛,對數字沒什麼敏感性和想像力,修生物統計學的下場也很淒慘,對於這些可拿來解釋生物演化的神妙數學運算,只有遠遠欣賞的份,無法親身參與。或許這樣也沒什麼不好,後來雖與Fisher的傳承漸行漸遠,現在回想當年,還是美好的記憶居多啊。
讓我們再回到Hampstead的現場。這棟名為Inverforth House的豪宅,最早在1850-60年代就有前身,後來被肥皂大亨暨慈善家William Lever(1851-1925,後來成為Leverhulme子爵)買下並重建,才成為現在的豪宅。根據一篇記錄2002年藍牌「正式掛牌」典禮的文章說明,Fisher一家住在此處的時間是1896-1904年,而Lever先生住在此處的時間是1904直至1925年去世,所以當年Fisher住在這裡的時候,房子並不是如今的樣子。
Fisher在這裡從6歲住到14歲,上有三個姊姊一個哥哥,父親是當時頗為成功的美術品拍賣商,據說可與今日仍非常有名的蘇富比和Christie's拍賣公司齊名。小Fisher和兄姐度過幸福的童年時代,他們住在這裡時,家中還有小馬以及羊拉的小車等供他們玩耍(果然是有錢人)。後來Fisher的母親在他14歲時去世,18個月後父親經商失敗,恐怕一家的幸福時光永遠成為過去。幸好Fisher成績非常優異(基本上他是個數學天才兒童),靠著獎學金繼續念書,後來也進了劍橋。他在劍橋時還與經濟學家凱因斯熟識呢。
在查他童年生活的資料時,看到一段有趣的描述(在Wikipedia「早期生活」第二段以及前面提到的台大生物統計學程網頁可以看到)。Fisher從小體弱,視力很差,被醫生警告不可以在燈光下看書寫字,所以他從小接受的數學教育是不用紙筆的(神奇吧!)正因如此,他培養出可以在腦中把數學問題視覺化的能力,用幾何而非代數的方法思考,所以他不怎麼用紙筆就可以在腦中解決數學問題,而使用傳統紙筆計算的其他人,還不見得能了解他的解法呢!
(由此不禁幻想:如果我也曾學過如何以幾何方式看待數學問題,或許人生會與現在大大不同!……當然這種無謂的幻想只是讓自己過過乾癮而已。Fisher顯然從很小就已經表現出不尋常的數學天份;我就算接受同樣的教育大概也沒用吧!)
與這塊藍牌的短暫邂逅,掀起了我心中許多的波瀾(沒那麼嚴重),不僅勾起許多回憶,也找到一些以前不知道的資訊,在此為文抒發記錄一番。
05 July, 2009
英國夏天三事
〈一〉上週與老師見面,我說到「據說今年夏天會很熱」,老師皺了皺眉頭,說:「我不喜歡這樣的夏天。以前的英國夏天比較有變化,我喜歡那樣。」
我腦子轉了一下才會意過來。「啊,的確,英國夏天的天氣常常隔沒幾天就變一次。」
讓我想了一下的理由,是老師把「很熱」理解為「會持續不斷地豔陽高照」。對於在台灣生長的我來說,不管什麼天氣,熱就是熱;下雨能緩解的溫度十分有限。但對英國人來說(老師是土生土長的英格蘭人),大太陽是熱天,來了雲和雨就變涼了。溫度和陽光量直接成正比。而且這樣子理解英國的夏天真的是正確的。
所以,今年夏天應該會有很多很多大太陽的天氣吧。
〈二〉
前幾天和M到海邊,躺在海灘上時看到空中有幾隻燕子盤旋(順帶一提,可能是毛腳燕)。
M興致起來,說:「One swallow doesn't make a summer,不過既然有這麼多隻,表示可以安全地說『夏天來了』。」
他這樣說是開玩笑的,因為這句諺語通常是用在「只有一點點跡象時,不能說情勢已然成熟」,或「只有一個案例時,不能對事情下定論」。
不過我反過來想,會用燕子與夏天的關係來做這樣的比喻,「it sounds to me English people are quite pessimistic about summer (英國人對夏天真是悲觀)」,我說。
M想了一下後,笑了。
在英國,夏天果真不是那麼容易來的啊。
〈三〉
結果過去一週真的頗熱,直到星期五凌晨下了場大雨,氣溫還真的隨之降下來。然後據說明後天又會下雨。所以還會涼爽幾天吧。
那麼,這樣到底有沒有符合老師理想中的英國夏天呢?
16 March, 2009
「塊狀」與「線狀」
中文和英文創作有一個很重要的差異(這裡說的中文以台灣地區為樣本)。中文是「塊狀」思考,英文是「線狀」思考;這不僅呈現在文字的本質、文法的差異,更影響了創作者和欣賞者著重點的差異。
開始有意識地注意到這些,是因為讀了那奇怪的《中英對照讀台灣小說》,然後發現裡面收錄的根本有一半不是小說,應該是散文(不過該書的英文標題用的是Taiwan Literature,中肯多了)。後來覺得這樣不對,台灣的小說創作應該不只如此,所以回頭去讀九歌的小說選;手頭上正好有一本九一年的。好多了。不過在這過程中發現一個很明顯的事情,是出國以前(甚至必須用英文寫作以前)因為身陷中文寫作世界之中而沒法體會的:中文創作實在非常注重語彙詞藻的運用,如同PY在她的論文裡舉出的例子,「枯藤老樹昏鴉」,只是把不同元素放在一起,就可以讓讀者自己可以拼出一幅景象;這其實像繪畫一般,非常的「寫意」;有許多的連結與詮釋工作,是留給讀者來進行的。我想這要托中文文法十分鬆散自由的福,句子結構並沒有嚴格的限制,名詞、動詞、形容詞也可以任意轉換(或者不如說,這些「詞性」是從西文學來的),不似英文,除了對話與非常刻意的寫作手法外,現代英文的文法是相當清楚的,句子是完整的,沒有絲毫模糊的地方。甚至,如果發生了模糊,通常會被認為是作者的寫作功力有問題。(這不是因為我在寫論文才產生這樣的觀念喔。問英文編輯就知道:不管是什麼文類,他們非常不能忍受意義不明的句子或不成句子的句子。當然,文法正確的句子,還是能夠產生深遠的意象或曖昧的效果。)
所以,顯而易見的,英文閱讀的單位是「句子」。美感與意義出現在整個句子的呈現方式,而不是單詞與單詞的組合上;倒裝句、暗示、反諷等等較為微妙的意思,要讀完整個句子才能確認。而且句子裡的元素出現的順序,很嚴重地影響句子所帶來的韻律感。
因為是「句子」,就一定會佔用時間,而且是線性的時間。這必然在相當程度上影響了英文使用者的思考方式。因為思考的呈現方式有強烈的線性特徵,這對於寫作「故事」非常有利,情節該如何鋪陳、轉折,在何處才揭露某些事件,一個事件如何帶出下一個事件,事件出現在讀者眼前的順序如何影響著那些事件本身的衝擊力等等……都是構成說故事時能夠吸引人的元素。
相對來說,偏重「塊狀」思考時,就很有可能發生整篇作品說來繞去,只為了呈現一種「意象」的狀況。「沒有直接說出來的正是作者要說的」——這在詩與散文會是很有效也很可以被廣泛應用的做法,因為在詩與散文,我們與文字本身更貼近,更應該要看到文字如何地被作者呈現,並因此「穿透」文字得到意象、情感的狀態。可是小說!小說的重要特徵還是說故事,文字則是載具;固然文字是讀者接觸到的「最前線」,還是不能忘記故事整體到底要如何「逐漸地揭露」(unfold)的問題啊。這樣說吧,對文字本身的欣賞,相對於整個作品各個面向的欣賞,在詩或許佔70%,在散文或許佔50%,在小說可能只佔30%。但,最近讀中文創作(而且是比較嚴肅的創作)時,卻發現很普遍的,不管文類,文字大概都被放在60%以上的水準。並不是說應該把文字水準降低,而是其他部份應該提高才對。(這裡的數字只是一種比喻的說法,很主觀的。或許我覺得文字水準大約佔60%,並非因為作者有意無意間這樣創作,只是因為其他面向引人的程度不足之故。)
當然,欣賞中文的文字,絕對是一件非常愉快美好的事情;文字風格的多樣性可以非常高,並可以藉此營造出各式各樣只有中文才做得到的氛圍。中文的文字特性所提供的欣賞與創造機會,仍是十分引人的,我認為還有很大的發展性。只是不知不覺間讀了些英文小說後,再回頭來看中文小說創作時,察覺到「塊狀」思考特性或許是中文小說創作的包袱。或許某種程度上來說,可以解釋為何中文小說創作普遍給人「貧弱」或「發展不起來」的印象:如果是為了呈現某種意象,或重點很單一,或事件的順序其實並不那麼重要時,請寫散文或詩吧。散文或詩並沒有比小說低下啊。
要寫好小說,不想想故事的線性結構還是不行的。
開始有意識地注意到這些,是因為讀了那奇怪的《中英對照讀台灣小說》,然後發現裡面收錄的根本有一半不是小說,應該是散文(不過該書的英文標題用的是Taiwan Literature,中肯多了)。後來覺得這樣不對,台灣的小說創作應該不只如此,所以回頭去讀九歌的小說選;手頭上正好有一本九一年的。好多了。不過在這過程中發現一個很明顯的事情,是出國以前(甚至必須用英文寫作以前)因為身陷中文寫作世界之中而沒法體會的:中文創作實在非常注重語彙詞藻的運用,如同PY在她的論文裡舉出的例子,「枯藤老樹昏鴉」,只是把不同元素放在一起,就可以讓讀者自己可以拼出一幅景象;這其實像繪畫一般,非常的「寫意」;有許多的連結與詮釋工作,是留給讀者來進行的。我想這要托中文文法十分鬆散自由的福,句子結構並沒有嚴格的限制,名詞、動詞、形容詞也可以任意轉換(或者不如說,這些「詞性」是從西文學來的),不似英文,除了對話與非常刻意的寫作手法外,現代英文的文法是相當清楚的,句子是完整的,沒有絲毫模糊的地方。甚至,如果發生了模糊,通常會被認為是作者的寫作功力有問題。(這不是因為我在寫論文才產生這樣的觀念喔。問英文編輯就知道:不管是什麼文類,他們非常不能忍受意義不明的句子或不成句子的句子。當然,文法正確的句子,還是能夠產生深遠的意象或曖昧的效果。)
所以,顯而易見的,英文閱讀的單位是「句子」。美感與意義出現在整個句子的呈現方式,而不是單詞與單詞的組合上;倒裝句、暗示、反諷等等較為微妙的意思,要讀完整個句子才能確認。而且句子裡的元素出現的順序,很嚴重地影響句子所帶來的韻律感。
因為是「句子」,就一定會佔用時間,而且是線性的時間。這必然在相當程度上影響了英文使用者的思考方式。因為思考的呈現方式有強烈的線性特徵,這對於寫作「故事」非常有利,情節該如何鋪陳、轉折,在何處才揭露某些事件,一個事件如何帶出下一個事件,事件出現在讀者眼前的順序如何影響著那些事件本身的衝擊力等等……都是構成說故事時能夠吸引人的元素。
相對來說,偏重「塊狀」思考時,就很有可能發生整篇作品說來繞去,只為了呈現一種「意象」的狀況。「沒有直接說出來的正是作者要說的」——這在詩與散文會是很有效也很可以被廣泛應用的做法,因為在詩與散文,我們與文字本身更貼近,更應該要看到文字如何地被作者呈現,並因此「穿透」文字得到意象、情感的狀態。可是小說!小說的重要特徵還是說故事,文字則是載具;固然文字是讀者接觸到的「最前線」,還是不能忘記故事整體到底要如何「逐漸地揭露」(unfold)的問題啊。這樣說吧,對文字本身的欣賞,相對於整個作品各個面向的欣賞,在詩或許佔70%,在散文或許佔50%,在小說可能只佔30%。但,最近讀中文創作(而且是比較嚴肅的創作)時,卻發現很普遍的,不管文類,文字大概都被放在60%以上的水準。並不是說應該把文字水準降低,而是其他部份應該提高才對。(這裡的數字只是一種比喻的說法,很主觀的。或許我覺得文字水準大約佔60%,並非因為作者有意無意間這樣創作,只是因為其他面向引人的程度不足之故。)
當然,欣賞中文的文字,絕對是一件非常愉快美好的事情;文字風格的多樣性可以非常高,並可以藉此營造出各式各樣只有中文才做得到的氛圍。中文的文字特性所提供的欣賞與創造機會,仍是十分引人的,我認為還有很大的發展性。只是不知不覺間讀了些英文小說後,再回頭來看中文小說創作時,察覺到「塊狀」思考特性或許是中文小說創作的包袱。或許某種程度上來說,可以解釋為何中文小說創作普遍給人「貧弱」或「發展不起來」的印象:如果是為了呈現某種意象,或重點很單一,或事件的順序其實並不那麼重要時,請寫散文或詩吧。散文或詩並沒有比小說低下啊。
要寫好小說,不想想故事的線性結構還是不行的。
28 January, 2009
水珠 Rain drops
下著安靜的、綿密的細雨。不知何時,樹幹樹枝已經濡溼,掛滿了晶亮的水珠,偶爾掉落,比起雨點還要顯眼。水珠掉落的剎那,細小樹枝因一下子擺脫額外的重量,猛然彈抖一陣。此外,便是廣大而瀰漫的寂靜——填滿磚牆圍出的空間,滲進屋瓦與窗櫺的縫隙,甚至路邊停靠著的汽車的輪胎紋路裡。恍恍然失去時間感,不知是晨是昏。彷如醒著卻做著夢。小記:寫畢,忽然對「恍恍然」一詞感到懷疑,因為「恍然大悟」的恍然似乎是「忽然間」的意思,「恍恍惚惚」是神智迷糊不清之意;那怎麼會有「恍恍然」一詞呢?到底是什麼意思?翻了我的《新編國語日報辭典》(兩千三百多頁的喔),卻沒有「恍恍然」的解釋。怎麼辦呢?只好上網查。結果找到沈復(1763-1823?)的《浮生六記》,而且是在〈閨房記樂〉裡面!描述小夫妻分別三月後重逢的情景:
……及抵家,吾母處問安畢,入房,芸起相迎,握手未通片語,而兩人魂魄恍恍然化煙成霧,覺耳中惺然一響,不知更有此身矣。
呦呵呵呵。
再記:其實,「恍然大悟」的恍然,真的是「忽然間」的意思嗎?(雖然國語日報辭典是這樣寫的。)《說文解字》裡面還似乎沒有收錄「恍」這個字呢。由於某些不明原因,偶爾就會對已經反射式地使用的中文感到好奇。比方為什麼是「『井井』有條」?又為什麼是「清『楚』」?不過如果都要一一查證,也不知道能不能得到答案。如果當年念的是中文系,這類問題不知道會變少還是變多。
02 June, 2008
到底是誰說「釋迦牟尼是韓國人」!?
偶然間連續從不同的親友處聽到「韓國報導曰:釋迦牟尼是韓國人」的「新聞」,而且友人聚會時也被拿出來當配茶的話題,一時興起,想要上網查查看這則誇張的新聞內容到底是什麼樣子的(我也很好奇:地處遙遠的韓國和北印度之間到底怎麼樣可以聯繫起來),不料越查越狐疑,後來終於找到比較中肯的整理,應該可以妥當的下結論道:這是假新聞!
先說明一下:這篇網誌不是要做查證的工作,只是自己在四十八小時內經歷了想法及心態上的轉折,有了些反省,想要記錄下來,順便也為反擊不實資訊做網路投票動作。那篇比較中肯的查證文章是昨天(6月1日)發佈的,請看「偵探筆記's Bloguide—偵探筆記/釋迦牟尼是韓國人?」一文。目前用「釋迦牟尼」與「韓國」在Google以繁體中文查詢時,該文已經排名第二,應該已有不少人可以接觸到比較中肯的資訊。
當然第一個感想是台灣媒體的不負責任。最初讓我起疑的原因也來自於此:所有新聞的引用內容,雖有長短兩種版本,但幾乎一字不差,顯然是直接剪貼的。但來源到底是哪裡?為什麼新聞剪貼(連編輯都稱不上)可以直接到這種程度?(事實上,透過偵探筆記的連結,早在五月十九日時就已經有香港網友查證過:從韓國成均館大學的網站,找不到符合報導的教授存在。為什麼台灣的媒體到六月一日還在報這則「新聞」?)
(順帶一提,用英文Sakyamuni與Korea當關鍵字,同樣google一下,只有一篇顯然是從中文翻譯過去的個人報導,而且站長很誠實的說「I could not find any reliable source for this report」。如果是如此重大的「研究發現」,為什麼查不到韓國方面的英文報導?)
不過,接下來立刻又對這種「盲信」狀況產生同情,因為我自己初聽到親友轉述此新聞時,也並沒有半分懷疑,而且也跟多數人一樣,懷著一種輕慢的態度,開始說:「不久後他們會說人類的起源是韓國人」。為什麼會有這種反應?是因為有先前端午節事件的基礎(這件事也受到扭曲報導,請大家原諒我沒時間在此多聊),甚至模模糊糊的,還有什麼孔子或老子事件……所以一聽到釋迦牟尼,立刻會產生「又來了,這回還更誇張」的反應,完全缺乏理性的懷疑,事實上也沒打算認真對待之。
當然這種同情,可以同情看到報導的親友,卻不能同情直接拷貝消息的媒體。
但是再想下去卻是心寒:朋友們當作配茶話題聊起來後,依一般狀況,散會後事情也就過了,不會特別再去回想,只會留下「韓國人真誇張」的負面印象。然而這就是問題所在。在場聊天的八個人中,包括我在內,有一位大學生,七位博士生,其中六人待在英美國家的時間最少都有七年。這些留學異國、接受西方理性高等教育、平時也活潑思考的所謂高知識分子,在各自經歷了上述的「又來了」心態、不假思索地接受了這則消息後(其中大概有七人是聚會前就聽過或見過這個消息的),又聚在一起彼此加強這種情緒與偏見。想到這裡,真是一陣不寒而慄……這已不是媒體的問題,而是這群人仍然完全沒有一絲防備地就落入人性陷阱。(在此順便導出一個無奈的教訓:請千萬不要迷信高學歷的人。)
為什麼聽到某些消息,我們會立刻傾向懷疑,對某些消息,又立刻傾向相信?這就是偏見啊。要完全避免偏見,我想根本上是不可能的,因為我們所有新形成的見解都建立在先前的資訊、知識、價值觀之上,它們本身就已經形成某種偏差的基礎。個人與個人之間的偏見,或許還比較容易被指出;由於同一社會、民族或意識形態所形成的大偏見,往往就很難自我察覺了,反而很容易自我加強。
為什麼主動反省、保有「理性的懷疑」,是這麼困難的一件事呢?這又是另一個大問題,在此暫時只能與大家共同勸勉,繼續努力了。
回過頭來,這個事件的根源處還有一個奇怪又恐怖的事實。那就是:是誰在什麼動機之下,創造出這則假新聞?
不管是讀長版本或短版本的「新聞」內容,會發現它篇幅雖然簡短,但很精要的提供了出處(有報紙名、學校名、學者名),還把「研究內容」簡介得煞有介事:有時間、地名,除了講人的遷徙,還提出文字與文化上的「佐證」;長版本中甚至預告年底還會有新的發表。因為其乍看之下的完整性,的確可以騙得過很多人,不假思索便接受它是真實新聞。
這則「新聞」的誕生,單純推理,可能有「無意」與「有意」兩種起源,不過可以確定的是,不可能有「善意」的動機(就算是類似「為了自我挑戰或好玩,而創造電腦病毒來散播」,也不能叫做「善意」的動機喔。當然這不是在影射該報導的真正動機)。除了人性有太多缺陷之外,說多了會演變成陰謀論,所以就此打住。重點還是自己要有所警覺,還有台灣媒體不要不經證實就剪貼鄰國網路上的熱烈話題來充當新聞。
先說明一下:這篇網誌不是要做查證的工作,只是自己在四十八小時內經歷了想法及心態上的轉折,有了些反省,想要記錄下來,順便也為反擊不實資訊做網路投票動作。那篇比較中肯的查證文章是昨天(6月1日)發佈的,請看「偵探筆記's Bloguide—偵探筆記/釋迦牟尼是韓國人?」一文。目前用「釋迦牟尼」與「韓國」在Google以繁體中文查詢時,該文已經排名第二,應該已有不少人可以接觸到比較中肯的資訊。
當然第一個感想是台灣媒體的不負責任。最初讓我起疑的原因也來自於此:所有新聞的引用內容,雖有長短兩種版本,但幾乎一字不差,顯然是直接剪貼的。但來源到底是哪裡?為什麼新聞剪貼(連編輯都稱不上)可以直接到這種程度?(事實上,透過偵探筆記的連結,早在五月十九日時就已經有香港網友查證過:從韓國成均館大學的網站,找不到符合報導的教授存在。為什麼台灣的媒體到六月一日還在報這則「新聞」?)
(順帶一提,用英文Sakyamuni與Korea當關鍵字,同樣google一下,只有一篇顯然是從中文翻譯過去的個人報導,而且站長很誠實的說「I could not find any reliable source for this report」。如果是如此重大的「研究發現」,為什麼查不到韓國方面的英文報導?)
不過,接下來立刻又對這種「盲信」狀況產生同情,因為我自己初聽到親友轉述此新聞時,也並沒有半分懷疑,而且也跟多數人一樣,懷著一種輕慢的態度,開始說:「不久後他們會說人類的起源是韓國人」。為什麼會有這種反應?是因為有先前端午節事件的基礎(這件事也受到扭曲報導,請大家原諒我沒時間在此多聊),甚至模模糊糊的,還有什麼孔子或老子事件……所以一聽到釋迦牟尼,立刻會產生「又來了,這回還更誇張」的反應,完全缺乏理性的懷疑,事實上也沒打算認真對待之。
當然這種同情,可以同情看到報導的親友,卻不能同情直接拷貝消息的媒體。
但是再想下去卻是心寒:朋友們當作配茶話題聊起來後,依一般狀況,散會後事情也就過了,不會特別再去回想,只會留下「韓國人真誇張」的負面印象。然而這就是問題所在。在場聊天的八個人中,包括我在內,有一位大學生,七位博士生,其中六人待在英美國家的時間最少都有七年。這些留學異國、接受西方理性高等教育、平時也活潑思考的所謂高知識分子,在各自經歷了上述的「又來了」心態、不假思索地接受了這則消息後(其中大概有七人是聚會前就聽過或見過這個消息的),又聚在一起彼此加強這種情緒與偏見。想到這裡,真是一陣不寒而慄……這已不是媒體的問題,而是這群人仍然完全沒有一絲防備地就落入人性陷阱。(在此順便導出一個無奈的教訓:請千萬不要迷信高學歷的人。)
為什麼聽到某些消息,我們會立刻傾向懷疑,對某些消息,又立刻傾向相信?這就是偏見啊。要完全避免偏見,我想根本上是不可能的,因為我們所有新形成的見解都建立在先前的資訊、知識、價值觀之上,它們本身就已經形成某種偏差的基礎。個人與個人之間的偏見,或許還比較容易被指出;由於同一社會、民族或意識形態所形成的大偏見,往往就很難自我察覺了,反而很容易自我加強。
為什麼主動反省、保有「理性的懷疑」,是這麼困難的一件事呢?這又是另一個大問題,在此暫時只能與大家共同勸勉,繼續努力了。
回過頭來,這個事件的根源處還有一個奇怪又恐怖的事實。那就是:是誰在什麼動機之下,創造出這則假新聞?
不管是讀長版本或短版本的「新聞」內容,會發現它篇幅雖然簡短,但很精要的提供了出處(有報紙名、學校名、學者名),還把「研究內容」簡介得煞有介事:有時間、地名,除了講人的遷徙,還提出文字與文化上的「佐證」;長版本中甚至預告年底還會有新的發表。因為其乍看之下的完整性,的確可以騙得過很多人,不假思索便接受它是真實新聞。
這則「新聞」的誕生,單純推理,可能有「無意」與「有意」兩種起源,不過可以確定的是,不可能有「善意」的動機(就算是類似「為了自我挑戰或好玩,而創造電腦病毒來散播」,也不能叫做「善意」的動機喔。當然這不是在影射該報導的真正動機)。除了人性有太多缺陷之外,說多了會演變成陰謀論,所以就此打住。重點還是自己要有所警覺,還有台灣媒體不要不經證實就剪貼鄰國網路上的熱烈話題來充當新聞。
19 January, 2008
去考試 Exam: Diploma of Translation
首先,考生國籍繁多,一百多個考生,翻譯三十多種語言組合。理想的翻譯,是要從外語翻譯成自己的母語——也就是說,如果你要把英文翻譯成西班牙文,最好母語就是西班牙文——可以想見現場考生能使用的語言應多到足以開場萬國博覽會。不過,像我一樣東亞面孔的考生只有三四位。
這個考試禁止使用電子工具(或許是怕難以管理作弊或取巧問題),但可以攜帶自己的紙本參考書。我用去年和前年的題目做過模擬考後,決定只帶一本媽媽從台灣寄來的、約1600頁的辭典(感謝偉大的媽媽)。背著背包輕裝到了現場,發現許多人竟拖著登機行李箱。本來還帶點狐疑地想:我真幸運,從Brighton來倫敦只要一小時,他們恐怕從很遠的地方來,昨晚在旅館過夜吧。事實證明我真是太天真了。他們登機箱裡裝的是字典!不乏那種三巨冊一套的字典,加上不同大小的袖珍字典,或許還有其他專業字典,在桌上疊得老高!趁休息時間算了一下,帶了七八本字典或參考書的大有人在。對於自己與他人在字典數量上差異,雖然有點錯愕,一旦開始考試後也就沒時間理會了。而且運氣不錯,考題中並沒有字典裡查不到的或查了後顯得詭異的字。或許帶七八本字典的人多少是為了安全感而帶的;或許他們必須把整個工作室搬來才覺得安心……。我想從事翻譯這行的人,應該不是用搬字典來練體力的吧。
喔,或許該解釋一下考試的方式。這個翻譯資格考的名稱是Diploma in Translation,由倫敦的Institute of Linguists辦理,每年舉行一次考試。考試方式是現場翻譯文章。要取得學位,必須通過三個科目的考試(也就是翻譯三篇文章):一為一般性文章,兩項是專門領域的文章,從六種領域裡自己選擇兩種來翻譯。這三項考試可以在一天內完成,也可以在五年內逐步完成。我選擇一口氣考完。本來想像很久沒用紙筆寫這麼多字,或許寫到後來手會廢掉;不過結果還是腰痠背痛多於手的酸痛。感謝偉大的右手。或許從小寫字還是有用的。
考試的地點在皇家園藝協會擁有的多功能會議中心Lindley Hall,可以開研討會、辦商展、宴會等等。空間寬廣,屋頂是玻璃,可以直接看到天光,頗為舒適。上面的圖片來自他們的網站。考試時當然沒有放棕櫚樹。考試的空間佈置如下圖,只是真正考試現場的桌子比較少,大約是120張,每排只有九張桌子。我坐在圖最左邊的第七個位置(考生座位面對圖的下方)。
考完後到中國城吃晚餐犒賞自己。考試結果會在十四週以內出來,還有得等,所以報告至此結束。對了,還要謝謝考試前輩TY的引介與經驗談!
16 September, 2007
申請National Insurance Number側記
在英國,有了National Insurance Number就相當於以正式身分進入他們的財稅系統,所以如果工作、有了收入,即使是學生兼差,最好還是有這個號碼;有些雇主會主動協助申請(其實他們只要出具工作合約信即可),有的雇主甚至會希望你已經有了此號碼才去應徵工作。這個號碼申請到了,一輩子跟著,就算離開英國二十年三十年,若再度進入英國工作,還是使用同一個號碼。
有興趣的留學生,關於申請流程可以參考Hello UK上的介紹。這邊要說的是我上星期五去面談時的小感想。
首先,面談的地方是Brighton市的就業輔導中心,一般狀況下這是個令人不想接近的地方,因為出入份子多半是已經失業一段時間的人,或是靠社會救濟金過日子的人,也必須固定來此報到,證明他們「有心」想要工作。(這麼說並不是歧視沒工作的人喔。只是沒工作的人也有很多類型;比方學生要找工作的話,通常可以透過自己學校的學生服務中心。)入門主廳有個「善意提醒」廣告,印著笑容可掬的女士,上面寫著:「我們喜歡禮貌地說話,希望你也與我們一樣」。由此可見此處的難題之一,是常有「不禮貌」的人出入。說得白一點,大聲咆哮罵人的場面也是常有的。
無論如何,我在約好的時間到了中心,被指示通過安全逃生門登上二樓,那兒有一區開放式的大辦公室,大約十張大辦公桌,每張大桌有個辦事人員坐鎮。帶路的人指示我稍作等待。沙發椅還不錯。
我本來的想像是,外國人來申請這個號碼,說不定有點像申請簽證,全憑對方(主人)要不要給你,你完全是被動的份。不過我被請到面談的辦公桌時,赫然發現辦事人員的職稱叫「customer service」——客戶服務!也就是說,我是客人,他們要服務我!當下覺得有趣了起來。
所謂的面談,其實就是確定我合法居留於英國、有工作的權利等(順便提示有興趣的人:在英國,全職學生在學期間有權一週工作20小時以內;假期時還有30小時喔),然後這位「客服」須一一幫我把申請表格填好。都沒問題的話,就大家簽名,謝謝再見,回家等號碼。公事公辦,「客服」態度親切、各要點解釋得清清楚楚;填表雖需要花20-30分鐘的時間,基本上只要文件齊全,算是很輕鬆的面談。
表格中有一欄叫「國籍」。這位承辦我業務的先生叫Mark,只見他已經動手開始寫下CHINESE...我趕緊說:
'Sorry, I come from Taiwan,...'
'Hum? It says CHINA on the passport...' He reached the cover of my little green passport.
'It's "Republic of China", different from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He read the words printed on the cover.
'Oh! yes, of course. I'm sorry. So you are Taiwanese.' (Very quick response!)
'Yes.'
'I'm sorry.' He started to correct what he'd written on the form.
'That's alright.'
It was such a pleasure to accept apology in this kind of occasion!
此刻,覺得被道歉真是令人愉悅的事情……
有興趣的留學生,關於申請流程可以參考Hello UK上的介紹。這邊要說的是我上星期五去面談時的小感想。
首先,面談的地方是Brighton市的就業輔導中心,一般狀況下這是個令人不想接近的地方,因為出入份子多半是已經失業一段時間的人,或是靠社會救濟金過日子的人,也必須固定來此報到,證明他們「有心」想要工作。(這麼說並不是歧視沒工作的人喔。只是沒工作的人也有很多類型;比方學生要找工作的話,通常可以透過自己學校的學生服務中心。)入門主廳有個「善意提醒」廣告,印著笑容可掬的女士,上面寫著:「我們喜歡禮貌地說話,希望你也與我們一樣」。由此可見此處的難題之一,是常有「不禮貌」的人出入。說得白一點,大聲咆哮罵人的場面也是常有的。
無論如何,我在約好的時間到了中心,被指示通過安全逃生門登上二樓,那兒有一區開放式的大辦公室,大約十張大辦公桌,每張大桌有個辦事人員坐鎮。帶路的人指示我稍作等待。沙發椅還不錯。
我本來的想像是,外國人來申請這個號碼,說不定有點像申請簽證,全憑對方(主人)要不要給你,你完全是被動的份。不過我被請到面談的辦公桌時,赫然發現辦事人員的職稱叫「customer service」——客戶服務!也就是說,我是客人,他們要服務我!當下覺得有趣了起來。
所謂的面談,其實就是確定我合法居留於英國、有工作的權利等(順便提示有興趣的人:在英國,全職學生在學期間有權一週工作20小時以內;假期時還有30小時喔),然後這位「客服」須一一幫我把申請表格填好。都沒問題的話,就大家簽名,謝謝再見,回家等號碼。公事公辦,「客服」態度親切、各要點解釋得清清楚楚;填表雖需要花20-30分鐘的時間,基本上只要文件齊全,算是很輕鬆的面談。
表格中有一欄叫「國籍」。這位承辦我業務的先生叫Mark,只見他已經動手開始寫下CHINESE...我趕緊說:
'Sorry, I come from Taiwan,...'
'Hum? It says CHINA on the passport...' He reached the cover of my little green passport.
'It's "Republic of China", different from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He read the words printed on the cover.
'Oh! yes, of course. I'm sorry. So you are Taiwanese.' (Very quick response!)
'Yes.'
'I'm sorry.' He started to correct what he'd written on the form.
'That's alright.'
It was such a pleasure to accept apology in this kind of occasion!
此刻,覺得被道歉真是令人愉悅的事情……
06 March, 2007
青春與美酒 Youth and Alcohol
「如果您看起來不滿二十一歲,當櫃台人員請您出示年滿十八歲的證件時,敬請包涵。」在英國超市超商的酒櫃與結帳櫃台前,都貼有類似的標示。未滿十八歲不能買酒,但為防青少年「偷跑」,所有開架式賣酒處都得執行這以二十一歲為「懷疑年紀」的標準。不管這認定標準是否很怪,本人一直到上週為止,都還遇過請我拿出證件的超市結帳小姐。現在遇到這種時候,我就拿出我的英國駕照,堂堂正正地證明本人早過而立之年。在還沒有駕照前,能用的證件只有護照,但誰會沒事帶著護照去買菜呢?那時我偶爾用學生證過關(那是身邊會帶著的唯一有照片及生日的證件),可是每次被要求時,總還是覺得很麻煩,也多少帶點尷尬及排斥心理(我都已經這麼「老」了,還要被你懷疑!)偶爾從巴黎來的友人D也曾因此受氣。有了駕照之後,說也奇怪,心境完全改變:「要看就看~~我連駕照都有囉~~看看我有多年長~~卻又長得多年輕~~」其實被要求證件時,心理上的排斥程度,還是看結帳人員的態度而定。有時他們也會驚訝我竟然已經▲▼歲了,那時我就輕鬆笑道「我應該把這當成一種讚美」。
有趣的是,到酒吧喝酒時,反而從沒被要求過證件。也許因為大學生到酒吧暢飲,在這個國家已經是天經地義的事了吧(順帶一提:大學校園裡也是有酒吧的喔。說起來,傳統英式酒吧應該比較像有賣小酒的小吃店)。倒是曾在酒吧看過關於年齡查證的幽默版本:「如果您有幸看起來小於二十一歲,請不吝出示您的身分證件,好讓我們的員工可以大大嘲笑您護照上的大頭照」
據說英國是歐洲飲酒問題最嚴重的國家。並不清楚所謂的嚴重實際上指的是什麼(比方酗酒的人口比例),不過據說一般飲酒者平均的酒精攝取量大大超過健康上的建議量。去年甚至還有加強此趨勢的事件發生:勢力龐大的酒商們成功地改變法規,讓酒吧賣酒的時間延長,從原本的晚上十一點賣最後一杯,延長到十二點甚至整夜。前陣子聽到有人想促成另一種法規的改變,讓原本二十四小時都可在電視上播放的酒類廣告,限制為只有兒童睡覺後才能播放。祝他們成功。
前面提到的是英國人「喝太多」的問題,不過有一類被認為「喝太少」而有生存危機的酒,也就是英國啤酒Real Ale。這些以傳統方法釀出來的啤酒,只放地窖不另外冷藏,也不另加二氧化碳,因此喝起來不冰也沒有氣泡……可是味道卻香醇得多,每個小酒廠每種款式的變化也豐富多樣。因為產量相對少,保存期限也相對較短,通常只能喝到當地酒廠的酒。所以我在英國出外旅行時,一定要在當地酒吧喝喝他們的ale。即使在本地喝慣了的款式,也曾有過味道格外香甜的經驗,朋友向吧人(註)一問,果然是剛剛才從酒廠送來的新鮮貨。喝慣了real ale之後,世界常見的海泥根或日漸受到歡迎的日系清涼啤酒(台灣啤酒大體上也屬這類走向)就變成純粹是成人解渴飲料而已。受過法國紅酒薰陶的友人D說:「如果品嚐法國地方料理和葡萄酒是用親近土地的方式去認識法國,那麼享用英國土產的啤酒就是用一樣的道理去感覺英國」,我覺得真是對real ale很棒的註腳。
不幸的是,real ale被認為是「老人喝的酒」;年輕人去的酒吧,賣的幾乎都是大酒廠大量生產的lager(味道清淡、加二氧化碳的啤酒),而中間世代受到紅酒流行的影響,也是不喝ale的。既是老人喝的酒,飲用人口就只會越來越少而已。所以出現了一些拯救傳統啤酒的聯盟,比如Campaign for Real Ale,努力創造real ale的生機。其在本郡的支會每年都在我家附近的Hove市政廳禮堂舉辦啤酒展Sussex Beer Festival,今年是第十七屆,時間就在本週四到六(三月八日到十日)。算算我也已經連續參加三年,今年是第四年了。屆時再向各位報告戰績。
去年去啤酒展時,竟被電視台訪問。記者問:「一般人都說real ale顯得過時(old-fashioned),您這麼年輕卻來參加酒展,對real ale的未來有什麼看法?」啊!又是一個對我的年紀認知有誤的問題!只不過這次從「太年輕不能喝酒」變成「年輕人喝老年人的酒」。看來我還是應該把這當成一種讚美吧……?
(註)Barman一般翻譯成酒保,不過他們其實就是在吧台工作的人,也兼點餐上菜收酒杯收餐盤等等,男女都有,也有學生打工,基本上就跟店小二沒有兩樣,所以在此隨意翻譯成「吧人」,以避免讀者自動聯想為燈光美氣氛佳專倒烈酒專做調酒的那種酒保(雖然這些店小二也會做基本的調酒啦)。
圖片來源:Sussex Beer Festival website
13 February, 2007
(別人)練琴(我)偶得
聽M彈奏著尚不熟習的新曲,想起他說過的兩件事。一是「學新曲子時,從一開始就要注意曲子的表情」。他果然是這樣做的;即使在顛簸蹣跚的樂曲行進之中,仍不時能聽到悅耳的音粒與感情豐富的句子。而我果然還是做不到——光是要讀譜並正確轉換成手指的運動,腦容量就已經快不夠大了。不過託他做得到的福,讓我有機會對他說過的另一個想法來點粗淺驗證:「演奏家應要能解讀作曲家的心思,而作曲家的心思應該要呈現在他的曲譜裡」。那是我們討論到演奏家到底該不該自作詮釋時,他提出的觀點。這會兒他因練習新曲,音樂行進速度較慢,讓我有機會較清晰地聽到音樂中的字句。這種速度差異就像快速的日常對話與初級語言教學錄音帶之間的對比。日常對話時,我們其實沒有字字皆聽,而是「直接地」揣摩句中意義,甚至能迅速判斷說話者的情緒、誠意、價值觀……等等。但在初級語言學習範本中,我們被迫聽清楚一字一句,雖然對我們想要擷取的意義來說可能太過無聊,有時卻因此可以開始玩味:為什麼「你好嗎」要說成「你好嗎」、它傳達的意思到底是什麼……等等。於是我就在一旁慢慢地聽著舒曼的〈蝴蝶〉(Schumann: Papillon),一片片地,試試看能否從聽見的聲音中揣摩舒曼的什麼……。果然開始覺得「啊,他這句用得漂亮」或「這邊為什麼要這樣寫,感覺很難,也很難感覺」,或「啊,這到底是他刻意塑造特殊風格,還是硬拗的」等等。對於非專業訓練出身的我而言,實是有趣的經驗。
練習告一段落後,我說他彈得很美(you played beautifully),然後問他:「你覺不覺得舒曼其實是個奇怪的人?」他有點啼笑皆非,回答:「如果想想舒曼後來精神病發作的話……」
11 February, 2007
讀「有意思」的文字
最近相對來說唯一有成績的發展,是把村上春樹的《終於悲哀的外國語》看完了;昨天則開始看林語堂的《蘇東坡傳》。剛看過蘇的書法再來讀此書,感覺格外有意思。不過必須說明的是,「有意思」的真正來源應是林語堂本人的文風及思考方式,態度親切,夾敘夾議,格局寬大。喔,雖然我讀的實際是一九七七年英譯中的版本,但譯者宋碧雲女士譯得認真,行文流暢(雖有小瑕疵,但或許也是我們對英文的感受不同之故),讀來很有我少時閱讀的樂趣。是了,樂趣。我想近來台灣一般文字缺乏的正是這個。如果文字讀來沒樂趣,背後的故事也難以吸引人。這也正是時下台灣翻譯書與漫畫的共通問題啊!故事或主題再佳,文字或畫面本身不好看的話,實在是讀不下去。為什麼村上春樹作品中譯如此受歡迎,那是因為賴明珠的譯文從一開始便透著某種吸引人去讀的特質。這回讀《終於悲哀的外國語》的感想之一便是:啊,文字仍是個令人愉快的傳達媒介;就像「看電影」,「讀文字」仍是個值得去期待、去經歷、去反芻的的活動。藉由看電影或讀文字等活動,我們看到世界的不同切片,受其引導思考不同的問題,或者單純享受著由這個媒介帶來的特殊樂趣(無論是快樂或悲傷的題材)。
上回和一位文學雜誌編輯聊到目前台灣的文字創作(如果以各報副刊上的文章為例),似乎缺了某種生氣,其實我想的就是這種「樂趣」特質。這幾年較關心創作問題,深深覺得作品的形式與內容絕對是同樣重要的。現在的電影早已超越了過去「有充分資金的商業娛樂片」與「沒錢的藝術電影」這種大分野,創作者很明白視覺表現與其能傳達的意涵是緊緊相扣的,在表現形式上(也就是觀眾眼睛直接看到的東西)大都盡其可能做到完整之美。當然,用電影為例來說明文字有失公平,因為視覺對人類來說畢竟是最直接的溝通途徑,以視覺為最主要成份的電影,一旦跨過了傳統說故事的方法(指因語言文字而不得不然的說故事特質),電影創作者勢必很快的就往「視覺能怎麼傳達」的方向思考,然後觀眾大多也能很直接地接受他們思考出來的成果。可是文字是需要額外學習的東西(別忘了人類有文字歷史以來,識字人口比例是少得可憐的,更不用說是流暢使用與「享受」文字的人了)。讀的人本身若不曾經過學習,恐怕沒有文字會帶來趣味吧。(當然囉,我也不是說電影完全不用經過學習就可接受;任何表現形式,只要越往精煉的方向而去,就越需要觀者有一定程度的相關經驗。只是想說明,視覺語言仍比傳統語言文字直接,因此讀文字的樂趣需要較多的學習。)好了,回歸「有意思」這個主題:希望台灣能產生更多有意思的文字!——岔出另一個方向的議題——不然光說繁體中文有多好多美,如果這個文字的使用者與創作者本身沒能為其注入活力的話,也只能朝萎縮死亡的方向而去了……
22 January, 2006
[鋼琴筆記] B Major Scale B大調音階
M (我的鋼琴老師)說,自然的鋼琴彈奏法,是要整條手臂一起運動,指尖只是把力量傳輸到琴鍵上的最末端點。手的運動是整體的,而不是努力讓每根指頭分開工 作。如此一來,琴鍵可獲得整條手臂的肌肉力量,不只有指頭肌肉的力量;因而音量音質的變化範圍可以擴展,手的負擔卻比較小。其中一項有用的 練習,是讓右手彈B大調音階(下行)。如何進行「整體」運動?首先,整條手臂是「自由」的,腋下有空氣流動,手的關節(尤其手腕)可自由旋轉。想像是手腕 及手背擔任引導角 色,向著左邊行進,而個別的手指只是 輕鬆地被牽引、「經過」那些鍵、把來自後方的力量送出去。此時B大調音階下行是空間結構上最配合人手形態的一組音階:小指和拇指管理的是白鍵,中間 三指是黑鍵。黑鍵高白鍵低,所以手的形狀成為擲出飛標一般的形狀,輕鬆地擲在琴鍵上,但產生的音量可以很大。
M引用某鋼琴家說過的話(但我忘記是誰了):我們不應該從C大調音階開始練習。
去年首次學到這些想法時,寫了一些與認知科學相關的聯想,現在整理回收於此。
A New Experience of Piano Playing
A more traditional training for piano playing is base on the hope that each finger can move as separately and as independently as possible. Early examples of the design of robot's hand were base on the similar ideology that each digit is an independent unit. However, in actual human brain, when the fingers work independently, it requires more neurons involved than when the fingers move together. From the evolutionary point of view, this is quite reasonable: originally our hands were more likely to perform the function as grip or slap, rather than piano playing; holistic movements rather than separated ones. Biologically speaking, it suggests that more effort is needed in the traditional piano training process, and it is unnatural.
The new experience of using the fingers, hands and arms in a more holistic and therefore biologically natural way actually reduces the 'loads' in the whole body including the brain. Therefor the pianist can gain the benefit of concentrating on the flow of music itself.
Originally written on 29/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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